被誉为“最严格党纪”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了。和它一起印发的,还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谓最严,到底严在哪里?它们对于对反腐和正风气,到底有啥作用?
小团伙什么的,就别想了。“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情形被明令禁止。习总曾经说,“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就是因为这种事的危害太大;一群人因为老乡、亲缘或者利益关系而抱团玩党同伐异,那正事还搞不搞了?
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这俩提法也是新加进去的;说白了,其实这些都是上面那些烂事的衍生品。盘根错节、利益攸关,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地对抗审查、互相保护,甚至不惜牺牲同伙;正因为有小团体的勾结,才能花花轿子人抬人,搞一些看上去花团锦簇却没啥卵用的一团和气。
新《条例》里有个很惹眼的:第88条里说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就要被处罚。啥营利活动?最重要的有三条:经商办企业,不行;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不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不行!
手里有权力的官员,要搞政商勾结是很容易的。所以,经商办企业?本钱从哪里来的都不好说!炒股?内幕消息是少不了的;退休了,还能当个顾问什么的,顺便帮着企业走走关系,再拿点钱……
注意,“违反有关规定”这四个字是重点,所以这也不代表不能炒股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里写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注:根据工作性质、职位和级别的不同,有一部分人员不适用此规定);但是,要是有任何的违规,就莫怪党纪国法无情了。
现行《条例》里的一些条款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这次正好就一并改了。
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里,还加上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这么一条。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渠道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看情节轻重,可以警告直到开除党籍。
河北省委的会议上说到周本顺问题的时候,就提出过“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决不能阳奉阴违、妄议中央”;可见,这样的人还确实是有。党内批评和有不同声音都是合理的,也有正常渠道发声;但是,通过各种方式去妄议,那在纪律上就是有问题的了。
“通奸”这俩字,在新《条例》里也成为了历史,取而代之的是“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和“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这两句。既然是纪律处分上的规定,那就没必要弄得像民法似的,有什么说什么,突出纪律上的特性,也是应该的。
新《条例》的一大特点就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以前的《条例》里的178条中有近80条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现在,纪律是纪律,法律是法律,既然“中招了”受到法律的制裁,纪律这块也别想逃过去。
这年头,搞迷信活动的官员挺多的,所以这次把这个也写进去了。嗯,这个绝对赞成,什么强行把国道改线架桥给自己布风水局的,什么办公楼上顶个三米的大圆球转运的,这些都太搞笑了,是得管管了。
更别说虚构学历、擅自取得国外居留许可、擅自办理因私出国证件和港澳通行证的人了。假学历骗人就不用说了,擅自拿居留许可、擅自办出国证件,想干什么?如果家人都在国外,那跑路的嫌疑可就大了。
最最能联系大家的,莫过于“群众工作纪律”章节里对“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侵占群众利益”这些事的规定了。将来谁再上班玩游戏不理人,或者态度恶劣的,就有尚方宝剑可以治他了。
注:流浪的疾风 2015-10-22 (tianlongzhuanz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