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青文化 > 国务院同意开展服贸创新发展试点 哈尔滨新区位列其中

国务院同意开展服贸创新发展试点 哈尔滨新区位列其中

2016年02月26日 11:47:33 访问量:211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试点期为2年,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算。

试点方案强调,要对试点地区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一是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等给予贴息支持。二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在试点地区扩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其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服务行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三是落实创新金融服务举措。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的支持力度。四是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有出口潜力、符合产业导向的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服务。五是对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面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

 
(来源:新华网)

 

注;

中国哈尔滨 www.harbin.gov.cn日期:2016-02-26   (tianlong)
编辑:农大学生刘哲齐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中国现代教育网 教育部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北大荒知青网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本站主办:北大荒知青志愿者协会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联发街64号 电子邮箱:1274313066@qq.com
24小时值班电话:18004606931 联络QQ:1360781304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