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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知青网 | 《上山下乡运动中的生产建设兵团》 十二个兵团,三个生产师

2024年12月26日 05:25:28 来源:老知青家园 访问量:1132 作者:史为民 何岚


知青备忘录
——上山下乡运动中的生产建设兵团

史为民  何岚 著

生产建设兵团的任务是相当明确的,既要推动边疆、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为组织大农业生产起表率作用,又要承担教育知识青年的职责,为革命事业培养接班人,还要担负保卫祖国边疆的重任,充当人民解放军的坚强后备力量。(——摘自《前言》)


第一章 时代的产物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狂澜骤起——生产建设兵团出现在全国18 个省、自治区——现役军人构成主要领导力量——复员转业军人、原国营农场职工、知识青年,统一编入新的体制

十二个兵团,三个生产师

生产建设兵团的组建,是在解放军各大军区领导下进行的,部分省级军区协助组建工作。卷入这一工作的有北京、沈阳、新疆、兰州、南京、广州、福州、武汉、济南、昆明、广西、西藏等军区。


毛泽东的最新指示发表前后,组建新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组建新的生产建设兵团,大致采取以下步骤:


(一)军区领导人和地方党、政领导人会商建立兵团的计划,了解当地农牧场的情况,并派出人员对拟建新场的地方进行考察,随后军、地领导机关共同拟定组建兵团的报告,上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建立新兵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如无异议,即发出通知(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发出),批准建立兵团,并对所建兵团的隶属关系、发展规模等作出具体规定,任命兵团的负责人。


(三)军区和地方领导人接到中央批示后,着手进行新兵团的组建工作。军区方面抽调所属部队现役干部短期训练,说明建立兵团的意义,介绍所在地区情况,并搭成兵团各级领导机构架子,任命各级干部。对准备参加兵团的士兵进行教育,办理复员手续。地方方面,通知指定农场冻结人事关系(人员不准调入调出),清点资产,准备兵团接管。


(四)兵团分期分批接管指定农、牧场,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军人陆续到达指定地点。原农、牧场领导机构撤消,大多数地方干部留在兵团,少数在地方重新安排工作。一般农场职工符合兵团人员条件者加入兵团,劳改就业人员择优留用(所谓“优”者,指家庭出身好,判刑时间短,刑满释放后劳动表现较好等),在押服刑犯人一律由地方公安部门负责转往他处。


(五)派出部分干部前往各大城市招收知识青年。招收工作由兵团和所在城市的革命委员会共同负责,成立专门机构,对申请参加兵团的知识青年进行审查审核。招收知青的数额,由地方和兵团共同商定。


(六)知识青年陆续到达团场、连队,建立基层组织,明确管理体制。


(七)召开成立大会,正式宣布兵团成立。


按照这样的模式,从1968年开始,到1970年10月止,全国新组建了11个兵团,加上原有的新疆兵团,共计12个兵团和3个独立师,拥有干部、战士242万人,连同家属共有485万人,拥有耕地近 4000万亩,成为当时兴办国营农场的主要形式。

各兵团的组建情况如下: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于1954年12月5日,基本保持军队的组织形式。兵团下辖8个农业师、1个建筑工程师和1个运输处,总人口17.5万人,职工为10.5万人。新疆兵团由国务院农垦部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双重领导,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军垦组织。

50年代后期及60年代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量接收支边青年,吸收自动来疆人员和安置职工家属、子女,并接收了部分来自甘肃等地的移民与劳改犯人,人口迅速增加。到1961年底,兵团职工总数达50.3万人,总人口为86.6万人。


1969年8月23日,农垦部军代表向国务院递交了《关于改变农垦部直属垦区和事业单位领导体制的报告》,请求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有关生产建设计划、物资供应等由农垦部下放,归新疆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和新疆军区负责,建制仍在新疆军区之下,得到了批准。新疆兵团的组织系统因此稍有调整,并调入了一批现役干部,司令部仍设在乌鲁木齐市。至197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有10个农建师,149个农牧业团(详见本书附录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建制表”)和181个独立的工矿企业单位,总人口达 200 万人,职工近90万人,其中农牧业职工近 65 万人。职工队伍的大体构成是:原进疆部队的干部、战士近1.5万人,起义人员3万余人,复员转业军人7.8万多人,支边人员26万人,自动流入人员 22万人,职工家属、亲属就业的15.5万人,新接收的知识青年约7万人,刑满就业人员8万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虽是当时全国最大的生产建设兵团,但早已自成体系,与其他在文化大革命中组建的生产建设兵团有明显的不同,所以本书不拟过多叙述该兵团的情况。

2.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

在黑龙江省的三江平原(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汇流地区)、松嫩平原(大、小兴安岭以南)和牡丹江平原(从完达山到兴凯湖),有纵横千里的大片荒原。人们把这片气候寒冷、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大荒原统称为“北大荒”。建国之后,北大荒成为农垦开发的重要地区之一,荣军农场(安置残废军人和部分转业军人)、解放团农场(安置原国民党军队官兵)、友谊农场(由苏联援建)等先后建立。1955年,铁道兵复员、转业官兵开始在北大荒建立军垦农场;1958年,7万多名复员、转业军人进入北大荒,大规模开辟军垦农场,设立了牡丹江农垦局(即铁道兵农垦局)和合江农垦局。1962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东北农垦总局的决定》,牡丹江与合江农垦局合为东北农垦总局(局设佳木斯)。总局为农垦部的直属局,同时受中共中央东北局和黑龙江省委的领导。1963年1月1日,东北农垦总局正式成立,下设虎林、密山、萝北3个分局,1964年增设饶河分局。总局下属共有36个农场。

196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东北局,原则同意在黑龙江省仿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做法,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谭震林副总理召集会议,专门讨论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组建问题。3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开始筹建。沈阳军区所属部队10769名干部、战士转业到黑龙江省,分别前往东北农垦总局、省农垦厅、水产局所属的29个边境农、牧、渔场,编组成农建一师(黑河)和农建二师(合江),共辖9个团、24个营和94个生产连队。1967年7月4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委托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和黑河军分区领导农建一师。


1968年2月24日至3月3日,黑龙江革命委员会和省军区联合召开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会议,并于3月9日向中央呈报了《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筹建情况的报告》。筹建的生产建设兵团,拟编5个师,辖58个团,76个营,1293个连,共有职工24.5万人,耕地1239万亩。兵团机关驻佳木斯市,受沈阳军区领导,由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省军区代管。组建工作拟在年底以前全部完成。6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关于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批示》,同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军区的报告,决定将农垦部所属东北农垦总局建制划归沈阳军区,由沈阳军区委托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省军区领导。东北农垦总局所属农场与黑龙江某些省属农场及黑河农建一师、合江农建二师合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兵团的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仍列入国家计划。

6月30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省军区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连以上干部代表大会,宣布兵团正式成立。兵团共接收国营农、牧、渔场93个,合编成5个师,辖58个团,76个营,1300个连队,共有职工25.5万人。黑河地区的20个农场,编为第一师,下设7个团,职工2.2万人;合江地区松花江以北的 11个农场,编为第二师,下设10个团,职工4.7万人;合江地区松花江以南、完达山以北的17个农场,编为第三师,下设15个团,职工9.5万人;牡丹江地区的14个农场编为第四师,下设12个团,职工4.2万人;嫩江地区的22个农场,编为第五师,下设12个团,职工3.9万人;兵团司令部还直辖3个独立团和3个独立营。8月15日,生产建设兵团及其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的公章开始使用。1969年,又在三江平原东北部的抚远荒原新建了6个团,并将原属第三师的4个团划出,合编为第六师。按照1970年底的统计,黑龙江兵团兵团职工和战士总计57万人,配备解放军现役干部2978人,非现役干部 31414人,连同职工家属在内,总人数达 118 万人。当时的建制为6个师,69个团及相当于团的单位12个(详见本书附录三“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团以上单位建制表”),142 个营及相当于营的单位 174个,2387个连队和相当于连的单位 298个。1972年,黑龙江兵团总人口达 125 万人,职工 60 万人。

3.
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

内蒙古自治区,曾是中国的“大后方”,不但在这里建有大量的“保密工厂”,亦有不少的垦殖场(包括劳改农、牧场)。至文化大革命前,内蒙古已建立了 79个农、牧场。


中苏关系恶化之后,大后方变成了“反修”前线,战备工作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蒙古军区当时虽然是全国的大军区之一,但是直辖军队较少,已经不适合现代化战争的需要。为加强战备和边疆建设的需要,1966年2月,中共中央华北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由内蒙古军区负责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军区副司令员刘华香负责筹建工作,组成领导小组,兵团司令部设在巴盟的包尔套勒盖,并在此后征集了部分人员和建设了一些基本设施。

由北京军区在1966年年初开始组建的华北农垦兵团,司令部设在山西省大同市花园屯,接收了雁北地区的山阴、阳高、天镇、朔县等农场、马场,先后设置了12个团。1967年7月,经过整编后保留了6个农业团和3个工业团,总人数为13200人。1968年10月,华北农垦兵团将位于天津塘沽地区的第十一团移交给了天津市。


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内蒙古(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和华北农垦兵团都没有达到原来的设计目标。1967年5月26日,中央军委决定将内蒙古军区降为省级军区,划归北京军区领导。1968年9月20日,内蒙古革命委员会建立自治区直属机关毛泽东思想大学校总校及第一、二、三、四、五分校。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准备安置下放干部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并着手进行接收国营农、牧场的工作。但不久北京军区即设计出了将原内蒙古(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与北京军区华北农垦兵团合并,建立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的方案。内蒙古革命委员会很快成立了兵团筹建小组。


1969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直属机关毛泽东思想大学校总校、分校及原内蒙古(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华北农垦兵团大部一同并入新组建的生产建设兵团。北京军区从下属各部队抽调现役军人组成各级领导班子,率领数千名复员、转业军人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乌兰察布盟和锡林郭勒盟等地接管国营农场,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兵团规划为6个师的建制,每个师辖10个团,每个团辖10个连队。


1969年5月7日,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司令部设在呼和浩特市。当年,兵团组建了4个师,24个团,246个连队,接收北京、天津、上海、呼和浩特、包头等城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5万余人,全兵团在职人员达7万余人。1970年,又组建了2个师,15个团。按照原来的规划,一、二、三师设在内蒙古西部的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境内,四、五、六师设在内蒙古东部的锡林郭勒盟境内;由于锡林郭勒盟草原地区不适于发展农业和超量发展畜牧业,内蒙古兵团不得不将四师从锡林郭勒盟迁到了巴彦淖尔盟,使“东三师、西三师”的格局变成了“东二师、西四师”的态势。1971年,内蒙古兵团已有41个团(包括2个工业团和4个相当于团级的工矿企业,详见本书附录四“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团以上单位建制表”),职工为10.1万人,其中有知识青年7.55万人,复员转业军人和留场职工2.57万人,现役军人近6千人,另有家属 3.8万人,共计14.5万人。1972年,内蒙古兵团总人口为 17 万人,职工(包括知识青年)13万人。至1975年,内蒙古兵团下设农牧业团 35个,厂矿企业单位 34个,在职人员 11万余人。

4.
兰州生产建设兵团

196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批准建立兰州生产建设兵团。当年2月25日至3月2日,在兰州召开了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大会,兵团下辖6个师,57个团场。8月,兵团司令部由兰州迁到甘肃省武威黄羊镇。


兰州生产建设兵团是全国唯一的跨省兵团,原农建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师和林建二师,均划归兰州生产建设兵团建制之下,各师由所在省(自治区)革委会、省军区和兰州兵团双重领导。

在甘肃省的河西地区发展军垦事业的动议于1958年正式提出,并成立了甘肃省军垦筹备委员会,将1个师1万余人调入了垦区。原来设想建立河西生产建设兵团,或是建制划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之下,并专设新疆兵团河西管理处。1963年10月30日,农垦部批准在甘肃河西地区建立农业建设第十一师,直属甘肃省委和农垦部双重领导。十一师师机关设在酒泉,先后接收了河西地区的24个国营农、牧场。1964年和1965年,十一师为下辖单位确定番号,包括工程团、一团(黄花农场、花海农场)、二团(蘑菇滩农场)、三团(边湾农场)、四团(老寺庙农场)、五团(黄羊河农场)、六团(小宛农场)、七团(西湖农场)、九团(生地湾农场)、十团(四坝农场)、第一牧场(鱼儿红牧场)、第二牧场(宝瓶河牧场)等单位。1966年,十一师又接收了河东地区的14个国营农牧场,编为十一团和十二团。


1969年11月1日,兰州兵团决定将十一师改编为两个师。农建第一师师部设在玉门镇官庄,下辖酒泉地区的7个农业团、1个工程团和1个牧场,职工2.8万人,总人口4.1万人。农建第二师师部设在河西堡,下辖张掖、武威、天水地区的5个农业团和1个牧场,职工1.6万人,总人口2.7万人。1970年初,兰州兵团又调整了一、二师下属各团的番号(详见本书附录五“兰州生产建设兵团一、二、四师团以上单位建制表”)。


青海省军垦筹建处成立于1965年3月。1966年5月,筹建处由西宁迁到格尔木,在原格尔木劳改农场基础上组建了青海省农建十二师,下辖3个农业团和1个工程团。1970.年12月,农建十二师改为兰州生产建设兵团农建第四师,仍下辖4个团。


1952年2月,西北军区将属下的独立一师改编为农建第一师,在宁夏贺兰山区开辟农场。1959年和1960年,浙江省6000名知青参加了农垦行列。1965年,4800多名北京知青和2000名天津、杭州知青也参加进来,于是中央即有了组建宁夏十三师的动议。当年5月1日,宁夏自治区党委批准建立农建师。1966年1月,宁夏农建十三师正式成立,隶属宁夏军区。1970年初,农建十三师改称为农建五师,划归兰州生产建设兵团管辖。农五师下辖平吉堡、黄羊滩、南梁、前进、暖泉5个团场和银川糖厂、大武口建材厂、银川灰砂砖厂等5个企事业单位。


1965年组建的陕西农建十四师,1970年改为兰州生产建设兵团农建六师,仍驻陕西境内。


196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林业部所属单位抽调部分人员分布在黄河中游人烟稀少地区,并安置一些下乡城镇知识青年,专门从事水土保持工作,治理水土流失。1965年8月6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建立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建设兵团,陕西、甘肃、宁夏分别建立水土保持建设师。甘肃水土保持建设师1965年10月在平凉筹建,1966年3月改名为西北林业建设兵团第二师,当年师部由平凉迁往西峰镇。1969年,西北林业建设兵团撤消,林二师划归甘肃省军区代管。1971年7月,林二师纳入兰州生产建设兵团建制,定名为林建师,下辖4个团,1个直属农场,全师职工6741 人,总人口 11672 人。

5.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

云南是国家重点开发的垦区之一。1955年,由 4000 余名复员转业官兵开辟了9个军垦农场,于1957年划归省农垦局统一领导。1960 年,云南省的国营农场达90个,职工总数为7.8万人,总人口14万人。1963年,全省农垦农场撤并缩减为40个,职工减到6万人。

1969年10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1970年3月1日,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建制归昆明军区,行使军级权限,由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和云南省军区领导。生产建设兵团在原农垦分局、总场、农场、生产队的基础上,组建成4个师,23个团,116个营,1038个连队,4个直属企事业单位(详见本书附录六“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建制表”)。1969年10月在云南西双版纳地区建立的5个水利工程团,划归云南兵团领导。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设在思茅,一师所属团场集中在西双版纳州内,二师各团场分布在临沧地区内,三师大部分团场设在德宏州内,少数团场设在保山地区,四师的团场分布在红河等地区。到1972年年底,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干部、战士、职工共计18.7万余人,总人口达29.6万人(包括原农场9万余人)。

6.
广州生产建设兵团

广东也是国家重点开发的垦区,军垦亦开始较早,主要经营橡胶树种植业。1951年11月,在广州成立了华南垦植总局。1952年3月,由2万多名解放军官兵组成林业工程第一师、第二师和一个独立团,一师开发海南岛,二师开发雷州半岛。1960年后,又有大批复员、转业军人进入海南岛。至1966年,海南岛已有橡胶农场 90 多个。


1968年8月15日,广州军区根据中央军委指示成立了生产建设兵团筹建领导小组。1969年3月19日,广州军区、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发出了《关于成立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指示》。1969年4月1日,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归广州军区建制领导,接受当地革命委员会领导和监督。

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总部设在海南岛海口市,接管了原海南、湛江的国营农场和华南热带作物学院、研究院。兵团按部队编制,下辖10个师,148个团(橡胶团131个,茶叶团3个,剑麻团2个,油棕团2个,谷物团8个,水果团2个,详见本书附录七“广州生产建设兵团团以上单位建制表”),3个独立营。1971年,全兵团拥有职工43万人,其中橡胶工人29万人,总人口达92万人。

7.
安徽生产建设兵团

文化大革命前,安徽省建有22个国营农场,职工5万余名,耕地63.3万亩。1966—1969年,农场生产滑坡,亏损上升。1966年粮豆总产量1.59亿斤,工农业总产值4802万元,亏损583万元。1969年,粮豆总产量9022万斤,总产值为3712万斤,亏损高达2531万元。


1969年9月17日,建立安徽生产建设兵团,隶于南京军区之下。兵团接管了31个省属国营农场、茶场、林场和省公、检、法系统所属的11个农场单位。兵团下编4个师,43个团,兵团司令部设在合肥市。

8.
江苏、福建、浙江、山东、湖北等生产建设兵团

1969年9月,设立江苏生产建设兵团,隶于南京军区之下,兵团司令部设在盐城,下辖4个师,40个团。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先后接收知识青年5万人,主要来自南京、无锡、苏州、扬州、常州、徐州、海州、上海等地。当年,还设立了福建生产建设兵团,隶于福州军区之下。1970年5月7日,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隶于南京军区之下,下设3个师,15个团,辖6万余人。同年 10 月18日,山东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下设3个师,20个团,由济南军区领导。1971年,武汉军区组建了湖北生产建设兵团。


除了成建制的生产建设兵团之外,还有独立农建师的建制。1965 年在西藏波密镇设立的扎木农建师,下辖察隅、米林等农垦团;1966 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派遣 3000多人进藏,建立了易贡农垦团,西藏军区生产部还专门设立了工程团。1968—1970年,工程团调入四川,易贡农垦团的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员撤回新疆,补充了近2000名知识青年。1970年底,西藏军区生产部改名为西藏军区生产建设师,实行地方、军队双重领导,下设江孜、山南、八一、澎波、林周、雪巴、米林、易贡、察隅9个团场。1969年:江西在垦植场的基础上组建了江西农业建设师,下辖8个团,由江西军区领导。1970年,在广西亦组建了直属于军区的生产师。


1970年,全国规模的组建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作基本完成,12个生产建设兵团、3个农建师,分布在18个省和自治区。


选自:知青备忘录-上山下乡运动中的生产建设兵团
来源:
黄均幸 道勒七连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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