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纪实文学 > 连载:《北疆彩虹》(8)——知青时代的二次告别

连载:《北疆彩虹》(8)——知青时代的二次告别

2018年04月24日 03:58:50 来源:浙江知青 访问量:486 作者:戈飞


1972年新林区大乌苏彩虹桥
左起:前排江秀英、骆连芬、范月芳、胡金秀;
        后排右一周依虹和老作家路妈妈等。


主编/戈飞


连载:《北疆彩虹》(8)——知青时代的二次告别

骆莲芬

  

   在我人生的旅途中,有两次刻骨铭心的告别,我一生都难以忘怀。
   那是在1970年11月,我初中毕业就响应号召:“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报了名,迁走了户口,父母也为此无奈。母亲忙着给远行的女儿准备着行李。“听说那个地方冻得滴水成冰,吃的馒头冷了像石头一样硬。”她哽咽着,说不下去了,扯过丝绵,把棉袄加了一层又一层。“还是厚一点好,不好推板一点点,要冻死的。”母亲边翻棉袄,边自言自语地说。尽管国家有统一的军棉袄、裤、大衣,她嫌不保暖。
   临走的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两眼直直地望着屋顶黑乎乎的瓦片,想到明天将离开这个随着我生长的家了,要离开亲人了,自己要独立生活了,而且那么遥远,心里不免有些惆怅。父母给我煮着茶叶蛋,又忙着炒花生,那“嚓”“嚓”的声音一下一下地传进了屋里,那声音沉沉闷闷的,溶进了父母对将离开的女儿一份失落之感。我一阵心酸,眼泪夺眶而出。
   列车一声长笛,我们告别了故土浙江,告别了家乡父老,告别了兄弟姐妹,踏上了北去征途。
   没有离别的痛苦,没有远行的担忧,只有满怀***的一腔热血。那时候我太年轻了。
不曾想到,那天的告别,竟在东北的黑土地上生活了十年。
   “文革”结束后,知青开始陆续返城了,一批又一批的同伴相继走了,宿舍里就剩下我和另一位上海知青霞。
   终于我也要走了,离开的那几天,我心里更有离家的那种感觉,将和患难的姐妹们永远离别了,觉得难舍难分。瘦小文弱的霞,帮我默默地收拾行李,她低声地抽泣:“你们都走了,剩下我一个人该怎么办呢。”我拥着她说:“上海实在进不了,就到我们浙江去。”我把丝棉袄、裤全留下了,因为再没有人替她翻了,头痛脑热的也没有人给她扭痧了,毕竟我们共同生活了十年,有着不同寻常的感情。我们这批南方姑娘,在艰苦的岁月中成熟起来。我们跟当地的老百姓一样,吃惯了高粱米、窝窝头、生蒜头,讲着东北土话,共同经历了坎坷磨炼。在将结束这段蹉跎落寞的知青岁月,我的心情怎能平静?在这块黑土地上有我的血、有我的汗、有我的青春、有我的足迹、有我的辛酸和快乐。
   我乘的是晚上的火车,大家在林区小火车站哭着分了手。霞,远远地向我挥手告别,眼泪迷住了我的双眼,慢慢的我看不清她的身影了。踏上了南去的列车,我最后深情地看了一眼被黑夜包围了的茫茫森林。别了,第二故乡!                                           

  骆莲芬曾在女子架桥队后任桥队电影放映员


1972年新林区大乌苏彩虹桥
女桥工(浙江知青)王瑞娟

1972年新林区大乌苏彩虹桥
左起:前排田立荣、余再玉;后排高娟霞、王招英、王伟玲。

(左起):前排胡金秀、周依虹、范月芳
后排江秀英、骆连芬和老作家路妈妈(后中)。

新林区大乌苏彩虹桥

女桥工(浙江知青)潘莉莉、姚湘文


新林区大乌苏彩虹桥

女桥工(浙江知青)潘莉莉、姚湘文

编辑:惠友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中国现代教育网 教育部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北大荒知青网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本站主办:北大荒知青志愿者协会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联发街64号 电子邮箱:1274313066@qq.com
24小时值班电话:18004606931 联络QQ:1360781304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会歌